物权法失效了,民法典将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
之前物权法在日常生活中挺重要的,现在听说物权法失效了,由民法典来替代。我不太清楚民法典和物权法有啥不一样,也不明白民法典会对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具体的改变,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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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施行标志着我国物权法律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从概念上来说,物权法是专门规范物权关系的法律,而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的集大成者,其中物权编整合并发展了物权法的相关内容。 民法典对我们生活的改变体现在多个方面。比如在居住权方面,物权法并没有相关规定,而民法典新增了居住权制度。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这一制度为以房养老、保障弱势群体居住需求等提供了法律保障。例如,老人可以将房屋所有权过户给子女,但为自己设立居住权,保障自己的居住权益直至去世。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在物权保护方面,民法典进一步强化了对物权的保护。当我们的物权受到侵害时,有更多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这体现了民法典对物权保护的重视,为我们的财产安全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此外,在担保物权方面,民法典也有重要变化。扩大了担保合同的范围,允许更多的财产和权利进行担保。这有助于拓宽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渠道,促进经济的发展。例如,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都可以进行抵押。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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