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如何规定无民事行为的?
我不太清楚民法典里对于无民事行为是怎么规 定的。我家里有个亲戚好像有点精神方面的问题,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无民事行为,以及会有什么相关的规定和影响,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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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无民事行为能力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简单来说,就是这类人没办法独立地去进行一些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像签订合同、买卖东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下的孩子,心智发育还不够成熟,缺乏对行为及其后果的足够认知和判断能力。
同时,《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此外,八周岁以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也适用此规定。比如一些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智力障碍等,无法正常理解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或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就属于这种情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例如,一个六岁的孩子拿了家里的钱去买了一台昂贵的游戏机,这个买卖行为就是无效的,家长可以要求商家退款。这是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他们因为缺乏认知能力而遭受损失。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认定,通常需要经过法定程序。一般由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这里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近亲属等,有关组织如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学校等。人民法院会根据相关的证据和鉴定结果来作出认定。
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方面,法定代理人通常就是他们的监护人。监护人要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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