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致死案件中,法院怎样确定民事赔偿的数额?


在交通事故致死案件中,法院确定民事赔偿数额是一个严谨且有法可依的过程。 首先,赔偿项目是确定赔偿数额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主要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受害人当场死亡,那么就不存在医疗费、误工费等与治疗相关的费用;若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死亡,这些费用则需要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赔偿。此外,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对于丧葬费,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是一个相对固定的计算方式,目的是为了补偿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所支出的费用。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为了保障死者生前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的生活。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补偿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里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标准,主要是考虑到不同群体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差异。不过,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农村居民能够证明其在城镇居住、工作满一定时间,也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除了以上明确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外,法院还会考虑事故责任的划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死者一方对事故发生也有过错,那么可以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例如,如果死者闯红灯导致事故发生,自身存在一定过错,那么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会相应减少侵权人应承担的赔偿比例。 综上所述,法院在交通事故致死案件中确定民事赔偿数额,会综合考虑各项赔偿项目、法定计算标准以及事故责任划分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赔偿数额的公平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