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付不起医药费法院会怎么处理?
我遭遇了交通事故,肇事者是个经济困难的人,根本拿不出钱来付我的医药费。现在我自己已经垫付了不少费用,实在撑不住了。我打算起诉到法院,可又担心肇事者没钱,想知道法院面对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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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肇事者付不起医药费而被诉至法院时,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首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认定事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肇事者车辆有保险,会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若保险公司赔偿后仍有不足部分,就需要肇事者个人承担。要是肇事者确实经济困难,付不起医药费,法院作出判决后,受害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但法院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 如果经过调查,发现肇事者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过,一旦发现肇事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受害者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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