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没有住处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是我目前没有其他住处。我担心离婚后会面临居无定所的困境,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会不会考虑我的居住问题,有什么相关的法律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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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这是生活困难的一种表现。法律对于生活困难的一方是有相应保障的。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里的“生活困难”,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者离婚后没有住处。所以,没有住处属于生活困难的情形之一。 其次,法院在处理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若另一方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法院可能会判决其给予没有住处一方一定的经济帮助,这笔钱可以用于租房等解决居住问题。 再者,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分割时也会考虑到没有住处一方的权益。可能会判决没有住处的一方获得房屋的居住权,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将房屋的所有权适当倾斜给没有住处的一方。例如,如果房屋价值较大,而没有住处一方经济条件较差,法院可能会判决其获得较多的房屋份额,或者让其暂时居住在房屋内,直至其找到新的居住场所。 另外,给予帮助的方式也有多种,可以是一次性的经济补偿,也可以是在一定期限内提供居住的房屋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判决,以保障没有住处一方的基本生活需求。总之,法律旨在通过这些规定,平衡双方利益,保障弱势群体在离婚后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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