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共同债务法院会如何处理?

我最近打算离婚,但是我们在婚姻期间有一些共同债务,我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处理这些债务。我想了解一下在离婚过程中,法院对于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方式是怎样的?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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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法院对于共同债务的处理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法律规定。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这个贷款就是共同债务;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里购买生活用品所欠的钱,也属于共同债务。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 当涉及到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会优先用共同财产来清偿债务。比如夫妻有一套房子和一些存款作为共同财产,而共同债务是欠银行的贷款,那就先用房子和存款去还贷款。 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这些债务,或者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了,这种情况下就由双方协议清偿债务。也就是说夫妻双方自己商量怎么还钱,比如一方承担多少,另一方承担多少。 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就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产生原因等。 还有特殊情况,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这笔债务仅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那么这笔债务就应由该方的个人财产负责清偿。 总之,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处理既要依据法律规定,也要考虑具体实际情况。相关概念:(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夫妻对其享有平等所有权 相对人:在法律关系中与特定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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