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处理?

最近正打算离婚,但是担心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不清楚在法律上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是怎么界定和处理的,想了解具体规定,以及如果双方对债务处理有分歧该怎么办,怎样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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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一起欠的债,离婚时一起还。 如果夫妻的共同财产足够清偿共同债务,那就直接用共同财产来还就行。比如,夫妻共同财产有存款、房产等,这些共同财产卖了或者变现后能够把共同债务还清,就不会有后续复杂问题。 可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出现,那就由双方协议清偿。这就好比两人坐下来商量,看怎么分担这些债务,比如一方承担多少,另一方承担多少,或者一方先全部偿还,另一方后续再给补偿等等。 要是双方没办法达成协议呢?这种情况下,就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产生的原因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债务到底怎么分配。 另外,对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正常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但要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也算夫妻共同债务。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产生的需要一起承担的债务。 事后追认:就是一方借了钱之后,另一方后来明确表示认可这笔债务,愿意一起承担。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像日常的吃穿住行、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这些基本生活开销产生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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