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办是怎么进行补偿的?
我家房子要被拆迁了,听说由拆迁办负责补偿,但我不太清楚他们的补偿方式和标准。我想知道拆迁办一般是按照什么来补偿的,是房子面积、人口数量,还是其他因素?具体的补偿形式有哪些,是给钱还是给房子,还是两者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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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办的补偿通常涉及多方面内容,并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作为依据。 首先,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其次,补偿方式一般有两种,即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就是拆迁办直接给予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于弥补其因房屋被拆所遭受的损失。房屋产权调换则是拆迁办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拆迁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再者,在征收过程中,还需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是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另外,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最后,如果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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