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它主要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如果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就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劳动合同的内容,该法第十七条明确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这些条款保障了劳动者对自己工作相关信息的知情权,也为双方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在工资待遇方面,《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而且,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加班问题,该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一般情况下,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在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方面,劳动合同法也有详细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根据第八十七条,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劳动合同法是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劳动者要了解这些规定,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