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各项的计算方式: 首先是丧葬补助金。它主要用于职工因工死亡后的丧葬事宜支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举个例子,如果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5000×6 = 30000元。 其次是供养亲属抚恤金。这是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费用。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具体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不过,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比如,职工月工资为4000元,其配偶每月可领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就是4000×40% = 1600元。 最后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例如,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0000元,那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就是40000×20 = 80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上述的工伤死亡赔偿金将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在实际计算和申请工伤死亡赔偿金时,可能会遇到各种复杂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当地的社保部门,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