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官司由谁来打?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身体受到了伤害,但我不知道这种官司该由谁去打。是我自己直接去法院起诉,还是我的家属可以帮我打这个官司呢?我不太懂法律程序,想了解一下到底谁有资格打医疗事故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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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官司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事故官司中,一般来说,遭受医疗事故损害的患者本人是可以作为原告去打官司的。患者作为直接受到侵害的主体,依法享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这就好比有人弄坏了你的东西,你当然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 如果患者本人因为身体原因无法亲自参与诉讼,比如处于昏迷状态、病情严重无法行动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监护制度和代理制度的规定,患者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参加诉讼。法定代理人通常包括患者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近亲属。他们就像是患者的“代言人”,可以在诉讼中代表患者表达诉求、行使权利。 此外,如果患者不幸在医疗事故中死亡,那么其近亲属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因为患者的死亡给近亲属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和经济上的损失,比如丧葬费用等,近亲属有权利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这也是法律对死者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的一种保护。 所以,医疗事故官司通常是患者本人来打,如果患者无法参与,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打;患者死亡的,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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