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保护优先购买权是如何规定的?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多个领域涉及优先购买权的规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在房屋租赁关系中,优先购买权有明确的法律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您是房屋的承租人,当房东要出售该房屋时,您在同等的价格、付款方式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若房东未通知您就将房屋卖给了他人,您可以主张房东的这种行为侵害了您的优先购买权,并要求房东给予相应的赔偿。 在按份共有关系中,按份共有人也享有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比如,您和朋友按份共有一套房产,当其中一个按份共有人想要转让他的份额时,其他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该份额。这是为了维护共有关系的稳定性,保障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股东同样拥有优先购买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公司的人合性,让原有股东能够优先维持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和经营管理的影响力。 总的来说,法律对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是为了平衡各方利益,保障特定主体在交易中的优先地位。不同领域的优先购买权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当您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时,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