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名誉权是如何受到法律保护的?


法人名誉权是指法人对其全部活动所产生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通俗来讲,就像一个人的名声一样,法人也有自己的名声,别人不能随意诋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这里的民事主体就包括法人。也就是说,法人和自然人一样,其名誉权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他人不能通过侮辱、诽谤等不正当手段损害法人的名誉。 当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时,首先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对于法人名誉权被侵害的情况,法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散布不实言论、为法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如果因为侵权行为给法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法人还有权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比如,由于竞争对手的恶意造谣,导致法人的客户流失、业务量下降等经济损失,侵权人需要对此进行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此外,如果侵权人的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会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刑事方面,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总之,法人名誉权受到多方面的法律保护,当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时,法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