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出工伤超过多长时间就不能报工伤了?

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当时没太在意,现在过了一段时间了,担心不能报工伤了。想知道出工伤后到底超过多久就不能报了,了解下这个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自己还能不能申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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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出工伤后,不同主体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不一样的。 首先,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一般是30日。也就是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开始计算,单位要在这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不过要是遇到特殊情况,经过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这里的特殊情况以及延长多久,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来认定和决定。相关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上述规定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就可以申请。他们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1年,同样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这个1年的时间是除斥期间,意思就是如果超过了这1年的时间,就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了,也就丧失了被认定为工伤从而享受工伤待遇的机会。 这也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所以,如果出工伤了,要尽快督促单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自己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要在1年内及时提出申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统筹地区:简单说就是统一筹集、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地区范围。在工伤认定中,一般是指市级行政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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