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最长可以约定多久?
我刚找了份新工作,公司说要跟我约定试用期。我不太清楚试用期的时长规定,想知道按照法律,试用期最长能约定多久呢?担心公司给我设定过长的试用期侵犯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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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一定期限的考察期。它是一个双方互相适应的阶段。 关于试用期的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该法第十九条指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而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试用期的最长时长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来确定的,最长不会超过六个月。这样规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随意延长考察时间,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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