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拘留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我朋友因为一些事被刑事拘留了,我特别担心他,想知道在我国刑事拘留是有法定期限的吧?这个期限到底是多久呢?会不会无限期拘留下去呀?我就想弄清楚这个,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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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拘留的法定期限有着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这个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通常是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拘留的期限是3天,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到4到7天。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这里的流窜作案,指的是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所以,一般来说,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则是37天。这是法律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避免长时间的无根据羁押而设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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