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院医疗事故鉴定时效是多久?

我之前在医院看病,感觉医院的治疗方式可能有问题,怀疑是医疗事故。现在距离那次看病已经过了一段时间了,不知道还能不能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想问下医院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是多久呢?
展开 view-more
  • #医疗事故
  • #鉴定时效
  • #医疗纠纷
  • #卫生行政
  • #民事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鉴定时效是一个在医疗纠纷中非常关键的问题。下面从不同方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从患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算。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通俗来讲,“知道”就是患者明确察觉到自己因为医院的治疗出现了问题;“应当知道”是指从一般人的认知水平和能力来看,患者有条件、有能力发现自己的健康受到损害。比如,在手术后发现体内遗留了医疗器械,这就是“知道”;而如果是一些潜伏性的病症,经过一段时间后,通过专业的检查能够判断是之前医疗行为导致的,就属于“应当知道”。 其次,关于这个1年时效的性质。它类似于法律上的除斥期间,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固定的期间,不会因为任何事由而中断、中止或者延长。一旦超过了这个1年的时效,患者就丧失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该医疗事故争议的权利。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患者不能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在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即使过了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只要在民事诉讼时效内,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另外,在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患者在很长时间后才发现自己的健康损害与之前的医疗行为有关。如果自医疗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20年才发现的,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这是因为时间过长,证据的收集和事实的认定都会变得非常困难,不利于司法的公正和效率。 总之,在怀疑发生医疗事故时,患者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在规定的时效内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