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异议的期限是多久?
我申请了一个商标,现在担心会有人提出异议。我想知道从商标申请到别人能提出异议的期限是多久,超过这个期限是不是就不会再有人能对我的商标申请提出异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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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异议期限是一个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很重要的时间规定。下面为您详细解释一下。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也就是说,商标申请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后,他人提出异议的期限是自公告之日起的三个月。在这三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都可以依法提出异议。一旦超过了这个三个月的期限,就不能再针对该商标的初步审定提出异议了。并且如果在这三个月内没有异议,商标局就会核准注册该商标,并发给商标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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