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诊多长时间算医疗事故?
我去医院看病,医生给我误诊了。现在我想知道,从误诊开始算,要过多久才能认定这是医疗事故呢?我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也不知道该怎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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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误诊多久算医疗事故,不能单纯依据误诊时间来确定。医疗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只有同时满足以下这些条件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首先,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比如,只有在正规医院注册执业的医生和护士等才符合主体要求。其次,行为具有违法性,也就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诊疗护理规范等。例如,医生没有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检查和诊断。再者,必须存在过失,这里的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就像医生本应该预见可能出现的问题却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则是医生已经预见到了问题,但却轻信能够避免。最后,要有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而且这种损害后果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所以,不能简单地以误诊时间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果发生了误诊情况,患者应该及时收集相关的病历、检查报告等证据,通过合法途径,比如和医院协商、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方式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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