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职后的工资和加班费问题可以在多长时间内向公司追偿?

我刚从公司离职,发现之前工作期间公司有部分工资和加班费没给我结清。我想知道我能在多久的时间范围内向公司追偿这些费用呢?要是超过时间是不是就没办法要回来了?有点担心错过追偿时间,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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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离职后工资和加班费的追偿时间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劳动争议,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为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的纠纷,像工资、加班费没给够这种情况就属于劳动争议。而仲裁时效,则是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这个仲裁时效的计算,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开始的。举个例子,如果你在离职的时候才发现公司少发了工资或者加班费,那么从你知道这个情况的那一天起,一年内你都可以申请仲裁来追偿。 不过,法律也考虑到了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出现了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比如你直接跟公司说要求补发工资和加班费;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像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又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也就是公司答应给你补发这些费用,那么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另外,要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会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面所说的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如果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了,那么劳动者就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所以,对于离职后的工资和加班费追偿问题,一般情况下是离职后一年内可以申请仲裁,但也要根据具体情况,看是否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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