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多久可以打官司?
我签了一份租赁合同,现在和对方有纠纷。不知道从合同出现问题开始,多久内我能去法院打官司解决,会不会过了一定时间就不被受理了,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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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合同纠纷中,多久可以打官司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去打官司,对方一旦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那自己的诉求可能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租赁合同纠纷,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也是三年。比如,在租赁合同中,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从应当支付租金的日期开始,如果出租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方未支付租金,那么三年的诉讼时效就开始起算。在这三年里,出租方随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过,诉讼时效也会出现中断、中止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而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比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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