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产假多少天?
我怀孕了,想了解下按照劳动法规定,我能享受多少天的产假。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担心公司给的产假天数不合理,所以想弄明白劳动法里产假的具体天数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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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在我国,产假天数的规定并非仅由《劳动法》单一确定,而是多部法律法规共同规范。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不过,为了保护女职工和新生儿的权益,后续有更多具体的规定。 根据2012年4月28日公布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除了国家层面的规定,各地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天数。例如,一些地区会给予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夫妻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所以,具体的产假天数要结合当地的政策来确定。职工可以通过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热线电话等渠道了解当地的具体产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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