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员工需要提前多少天提出辞职?
我在现在这家公司工作一段时间了,最近打算换份工作。但我不知道按照劳动法规定,我该提前多久跟公司提出辞职。我想了解一下具体天数要求,还有不同情况会不会有不同规定 ,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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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这意味着,只要你提前30天用书面形式告知单位你要辞职,到时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提前30日书面通知既是程序也是条件,超过30日,劳动者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员工辞职通知时间有不同规定: 一是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双向选择的阶段,所以通知时间相对较短。 二是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为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无需提前较长时间通知。 此外,如果劳动者违反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比如违反提前通知义务,按照《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明确了赔偿范围,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所支付费用、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等。 相关概念: 书面形式:指用文字等可以有形式载体的方式表达信息,像手写的辞职信、打印后签字的辞职信等都属于书面形式 。 劳动报酬:就是劳动者通过劳动从用人单位获得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 。 劳动条件: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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