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试用期辞职需要几天可以走?
我刚到一家公司,还在试用期,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想辞职。我就想弄清楚,按照法律规定,我试用期提出辞职后,要过几天才能正式走人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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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然后走人。 这里所说的提前三日通知,就是要给用人单位留出一定时间来安排后续工作,做好工作交接等相关事宜。简单来说,从你向用人单位明确表达辞职意愿的那天开始计算,往后数三天,在这三天结束之后,你就可以按公司流程办理完工作交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出具离职证明,之后就能够离开用人单位了。 比如,你在周一向公司提出辞职,那么到周四你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然后走人。不过要注意,通知的形式最好是书面形式,这样可以留下证据,避免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书面通知可以采用辞职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你提出辞职时间和内容的方式。 在这三天里,你需要做好本职工作,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工作交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而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即使你在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也应该在你离职时一次性付清你的工资。 相关概念: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在试用期辞职中,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便于明确通知时间和内容,保障双方权益。 工作交接:指将自己手头正在进行的工作、相关资料、工作流程等信息,向接手的人员进行清晰、完整的传达和移交,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时,为其出具的证明劳动者与本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文件,对劳动者后续就业等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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