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可以抵多少个人的残保金?
我公司打算招聘残疾人来减免残保金,但不清楚一个残疾人能抵多少个人的残保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以及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希望能有专业人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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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全称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其目的在于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的就业机会和融入社会。 关于残疾人可以抵多少个人的残保金,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也就是说,在计算残保金时,按照这个规定比例来确定。 简单来说,如果当地规定的比例是 1.5%,这意味着每安排 1 名残疾人就业,就可以按照当地规定认定为抵减了一定数量的本单位应安排的就业人数。假如单位有 100 名在职职工,按照 1.5%的比例,就需要安排 1.5 名残疾人就业,如果安排了 1 名残疾人,就部分满足了这个就业比例要求。 不过,这里还有一些细节需要注意。比如,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需计入派遣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同时,用人单位安排 1 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 至 2 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3 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 2 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总之,残疾人能抵多少个人的残保金,要依据当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和残疾人的残疾等级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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