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连续工作满几个月以上可以享受带薪休假?


在我国,职工能否享受带薪休假以及享受的条件和天数等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 首先,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就有权利享受带薪休假。 这里的“连续工作1年以上”,并不是局限于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工作。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比如,小李之前在A公司工作了8个月,后来跳槽到B公司工作了4个月,这种情况下,小李的累计工作时间达到了1年2个月,是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 对于职工享受带薪休假的天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如果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总之,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带薪休假,并且不同的累计工作时间对应着不同的年休假天数,职工要了解自己的权益,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