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债务是什么意思?
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和债务有关的事情,听说了连带债务这个词,不太明白它具体是什么含义。想知道连带债务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在什么情况下会涉及到连带债务,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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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指的是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时,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简单来说,就是有多个债务人共同承担一笔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其中任何一个或者几个债务人把这笔债务全部还清。 比如,甲、乙、丙三人是连带债务人,欠债权人丁10万元。丁既可以要求甲独自偿还这10万元,也可以要求乙和丙一起偿还,或者让甲、乙、丙三人共同偿还。只要有部分或全部债务人把这10万元还清了,那么这笔债务关系就消灭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务可以由法律规定产生,也可以由当事人之间进行约定。 而且,如果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时,法律视为他们的份额相同。要是有债务人实际承担的债务超过了自己应承担的份额,那么对于超出的部分,该债务人有权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他们追偿,同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也可以向这个追偿的债务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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