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职补偿金最多几个月不发放呢?

我辞职后公司一直没给我补偿金,也不知道拖着不给有没有个时间限制。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辞职补偿金最多能几个月不发放?超过这个时间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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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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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补偿金也就是经济补偿,它是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补偿。 关于辞职补偿金发放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就支付经济补偿。而并没有法律规定所谓“最多几个月不发放”的时间上限。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及时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时间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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