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案件中财务会判几年?


在非法集资案件中,财务人员的量刑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定。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我国刑法中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这两个罪名。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而集资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财务人员来说,是否会被判刑以及判多少年,关键看其在非法集资活动中所起到的作用。如果财务人员对非法集资活动并不知情,只是按照公司正常的财务流程进行操作,没有参与到非法集资的策划、组织等关键环节,那么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犯罪。但如果财务人员明知公司在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还积极参与,比如协助转移资金、做假账等,那么就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 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财务人员参与的程度、涉案金额的大小、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财务人员只是起到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属于从犯,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量刑时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例如,在一些非法集资案件中,财务人员只是负责日常的账目记录,涉案金额相对较小,并且在案发后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那么可能会被从轻处罚,判处较短的刑期甚至适用缓刑。但如果财务人员在非法集资活动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涉案金额巨大,那么就可能会面临较重的刑罚。总之,非法集资案件中财务人员的量刑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