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商业机密会被判多少年刑期?


泄露商业机密,在法律上对应的罪名是侵犯商业秘密罪。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关于这个罪名的量刑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像公司独特的生产工艺、客户名单、销售策略等,都可能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 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明确的量刑规定。该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那么,怎样判断“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或者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直接导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的;(三)造成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其他重大损失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或者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二)造成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也就是说,泄露商业机密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后,量刑主要依据犯罪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包括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数额、对权利人经营造成的影响等因素。所以,在涉及商业秘密的问题上,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一时的利益而触犯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