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离婚财产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就财产分割问题产生了分歧。我们有一套房子、一些存款和车子,不清楚在法律上这些财产会怎么判,想知道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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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夫妻一方婚前的财产或者法律规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首先鼓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财产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决。比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如果有子女,也会考虑子女的抚养情况,尽量保障子女的生活。 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如房产,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一般会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车辆等其他财产的分割也是同理,先判断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再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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