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是如何规定的?

我刚结婚不久,和爱人在财产方面有点疑惑。想知道在婚姻法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不是,比如婚后我自己工资收入算共同财产吗,还有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一起还贷款又怎么算。希望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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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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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法里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夫妻双方进行结婚登记那天开始,一直到婚姻关系结束的这段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首先,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就是说,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期间通过工作获得的工资收入、奖金以及其他劳务方面的报酬,都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例如,丈夫在公司上班获得的工资,妻子做兼职拿到的报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期间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像开公司、做生意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进行投资,比如买股票、基金所得到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小店铺,盈利了,这个盈利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知识产权的收益同样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因为自己的知识产权,像创作的作品获得了稿费、专利获得了许可费等,这些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情况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比如,男方的父母在遗嘱中写明一套房子只留给男方,那么这套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要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对于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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