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殴打不还手可以索赔多少?

我在街上被人无故殴打,我当时没还手。现在想要求对方赔偿,但是不清楚具体能索赔多少。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被殴打不还手的情况,赔偿金额是怎么确定的,有哪些方面的赔偿,具体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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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被殴打不还手的情况下,索赔金额的确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赔偿计算方式。 首先,我们要明确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于医疗费,它是指为了治疗因殴打导致的伤病所花费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通常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则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造成残疾,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在确定具体的索赔金额时,需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然后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计算方法,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索赔的数额。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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