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商品房时要给多少定金?


在购买商品房时,定金是一个常见的概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关于定金的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您购买的商品房总价是 200 万元,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定金数额最多不能超过 200 万×20% = 40 万元。如果您和开发商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了 40 万元,超过的部分是不产生定金效力的。也就是说,如果之后出现违约等情况,这超过 40 万的部分不能按照定金罚则来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定金的数额通常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来说,开发商可能会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市场惯例提出一个定金数额,但这个数额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购房者在签订定金合同前,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明确定金的数额、交付方式、退还条件等重要内容。如果对定金数额有疑问或者觉得不合理,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因为一些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比如,因为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使得购房合同无法签订,那么定金就应当退还。总之,在购买商品房时,了解定金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