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赔偿受伤人一天多少钱?


在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对受伤人的赔偿并非固定按“一天多少钱”来计算,而是根据不同的赔偿项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主要的赔偿项目及法律依据。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受伤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所花费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医疗费的赔偿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保险公司会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进行赔偿,而不是按天计算。 误工费,如果受伤人因事故导致无法正常工作,就会产生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所以误工费也不是简单的按天固定金额赔偿,而是要结合受伤人的具体收入情况和误工时间来确定。 护理费,如果受伤人需要他人护理,就会涉及护理费。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同样,护理费也不是按固定一天多少钱来赔偿。 此外,还有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赔偿项目。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这些赔偿项目都有各自的计算方式和依据,并非统一按一天多少钱来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对受伤人的赔偿是一个综合计算的过程,需要根据具体的赔偿项目和实际情况,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金额,而不是简单地按照一天固定多少钱来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