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多少以及怎么算?
我最近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心里很慌,不知道公司该给我多少赔偿金,也不清楚这个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我在公司工作有一段时间了,平时兢兢业业,突然被解除合同让我措手不及。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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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赔偿金产生的情形。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举个例子,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是3×5000 = 15000元。但要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赔偿金就是15000×2 = 30000元。另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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