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免征契税的六种情况是什么?

我最近打算买套房子,听说有些情况下可以免征契税。我不太清楚具体是哪些情况,也不知道自己符不符合条件。所以想了解一下免征契税的六种情况分别是什么,希望懂的朋友给解答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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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税免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以下为您介绍免征契税的六种常见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这里的关键在于用途,必须是用于上述特定的办公、教学等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规定,该情形属于法定的免征范围。简单来说,比如学校购买土地建设教学楼,就不用缴纳契税。 第二种是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这些非营利性组织为了实现公益目的而获取土地房屋时,可享受契税免征。这也是契税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的内容。像民办的非营利性医院购买土地建医院大楼,就不用交契税。 第三种是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国家为了鼓励对荒山等未充分利用土地的开发用于农业相关生产,给予了契税免征的优惠政策。同样是根据契税法第六条的规定。比如有人承包荒山用于种植果树,在取得荒山土地使用权时就不用缴纳契税。 第四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在夫妻关系中,土地房屋权属的变更不涉及交易性质,所以免征契税。依据还是契税法第六条。比如夫妻双方将原本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变更到另一方名下,无需缴纳契税。 第五种是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是基于亲属关系的财产传承,并非市场交易行为,所以不用缴纳契税。这也是契税法第六条所规定的。例如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屋,不需要缴纳契税。 第六种是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这是基于国际惯例和外交对等原则,体现对外国驻华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尊重和便利。同样是契税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比如外国驻华使馆购买土地建设办公场所,可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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