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是否要在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

我和爱人打算离婚,当初是在老家登记结婚的,现在两人都在外地工作,不想再回老家办理离婚。想问问离婚一定要在结婚登记的地方办吗,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在现居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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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办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并不一定非要在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不局限于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只要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都可以。例如,夫妻双方结婚登记是在A地,但现在双方常住户口在B地,那么他们可以在B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其次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诉讼离婚通常是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和结婚登记地没有直接关系。比如,被告长期居住在C地,即便结婚登记是在D地,原告也可以在C地法院起诉离婚。 所以,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不一定需要在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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