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要回去老家才可以离?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我俩现在都在外地工作,回老家办离婚很不方便。我想知道离婚一定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吗,有没有其他办法能在现居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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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并不一定都要回老家才能离,这主要取决于离婚的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同方式的办理地点规定有所不同。 首先说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通常需要回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比如,夫妻双方户籍都在A地,那就需要回到A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若一方户籍在A地,另一方在B地,那么既可以选择A地,也可以选择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然后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如果夫妻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外地生活,并且被告在外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原告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不用回老家。比如,夫妻双方户籍在A地,但都在B地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此时就可以在B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一般要回老家办理,但诉讼离婚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在外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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