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是否要到当初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之前是在老家登记结婚的,现在我们都在外地工作,想问问离婚是不是一定要回到当初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还是在其他地方也能办?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办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不一定非要到当初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这要根据离婚的方式来确定。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时,不要求必须到原结婚登记地办理,只要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行。比如夫妻双方当初在A地登记结婚,但现在一方常住户口在B地,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在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其次是诉讼离婚。通常情况下,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一般是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诉讼离婚也不需要到当初登记结婚的地方。例如,夫妻双方户籍在C地,在C地登记结婚,但被告长期在D地工作生活,那么原告可以在D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