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需要去原来登记的地方办理吗?

我和我对象之前是在老家登记结婚的,现在在外地工作,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想问下,办理离婚手续必须要回原来登记结婚的地方吗,还是在现在工作的地方也能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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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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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需要去原来登记的地方办理,需要分情况来看,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方面,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就意味着,办理协议离婚不一定要去原来登记结婚的地方,只要到双方中任意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行。比如夫妻二人在A地登记结婚,但双方常住户口在B地,那么他们可以在B地办理离婚登记,而不用回A地。 诉讼离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诉讼离婚时,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和结婚登记地没有关系。例如被告长期居住在C地,即便结婚登记是在D地,原告也可以在C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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