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是否需要回到原登记处办理?

我和爱人打算离婚,当初是在老家登记结婚的,现在我俩都在外地工作,工作很忙实在不想再跑回老家办离婚。想问下离婚一定要回到原登记处办理吗,在现在居住的地方能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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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登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是否需要回到原登记处办理,要根据离婚的方式来确定。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不要求必须回到原登记处办理,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到任何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比如夫妻二人原来在A地登记结婚,但现在双方常住户口在B地,那么他们就可以在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无需再回到A地。 其次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是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不一定要在原结婚登记地的法院进行。例如,被告长期居住在C地,即便原结婚登记地在D地,原告也可以在C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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