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必须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吗?

我和我爱人打算离婚,但我们当初是在老家领的证,现在在外地工作,实在不方便回老家办理。我想知道离婚是不是必须得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有没有其他办法能在我们现在居住的地方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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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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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并不一定必须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办理,这需要根据离婚的方式来确定。 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不一定是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只要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行。例如,夫妻双方当初在A地领的结婚证,但一方户口在B地,那么他们既可以回A地办理离婚,也可以去B地办理。 如果是诉讼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不是局限于领取结婚证的地方。比如,被告长期居住在C地,即便结婚证是在D地领取的,原告也可以在C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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