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系统复议是怎样进行的?
我和税务部门在纳税金额上有分歧,听说可以申请税务系统复议,但不清楚具体流程和要求。我想知道全国税务系统复议要怎么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复议结果一般多久能出来,对结果不满意又该怎么办。希望了解这方面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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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税务系统复议,简单来说,就是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向法定的复议机关提出重新审查该行政行为的申请,复议机关会对该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 在我国,税务行政复议依据的主要是《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当纳税人等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就可以申请复议。比如,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等,都在可复议的范围内。 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需要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时,要向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等。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复议机关受理了申请,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如果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然,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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