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立案多久复议一次?

我去报案后,警方做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我申请了复议,但不太清楚这个复议有没有时间限制,是可以随时申请,还是隔一段时间才能再申请复议一次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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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立案复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刑事立案复议的时间间隔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刑事立案复议的概念。刑事立案复议是指,当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作出该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这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救济途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如果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这里并没有明确规定刑事立案复议需要多久进行一次,但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主要的时间节点是围绕申请复议和复核的期限。即从收到不予立案通知后七日可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可申请复核。而且,整个过程中,复议和复核有明确的层级和程序要求,不是无限制、随意进行的,要遵循法律规定的流程和期限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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