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多大算童工,聘用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
我开了一家小工厂,最近听说聘用童工是违法的。我不太清楚到底未满多大算童工,要是不小心聘用了童工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心里一直挺忐忑的,想弄清楚这些问题,避免不小心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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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童工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说,未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就属于童工。 简单来讲,童工就是年龄还没到十六岁就出来工作的孩子。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十六岁以下的孩子身心发育还不够成熟,没办法承受一些工作的压力和强度,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和成长。 接下来,我们看看聘用童工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此外,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聘用童工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杜绝使用童工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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