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公安会怎么判?
我和别人发生冲突,对方受了轻微伤,现在公安介入处理了,我特别担心会有很严重的后果。我想知道公安对于轻微伤这种情况一般会怎么判啊?会不会把我抓起来判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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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呢,轻微伤在法律上的判定结果和处理方式和轻伤、重伤是不一样的。轻微伤是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 从刑事方面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只有达到轻伤以上的程度,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也就是说,单纯的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公安一般不会以故意伤害罪对行为人进行判刑。 不过,在行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所以,如果造成他人轻微伤,公安可能会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 此外,除了治安处罚外,行为人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通俗来讲,就是要赔偿对方因为受伤看病花的钱、耽误工作少挣的钱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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