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以把男方父母的出资给女方吗
我最近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现在涉及到男方父母出资这一块。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部分出资能不能给到我。想了解一下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在什么情况下这出资能归我,什么情况又不能,希望能有个明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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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关于能否把男方父母的出资给女方,情况较为复杂,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如果男方父母在出资时明确约定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么在离婚时,该出资应归女方所有。比如男方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这笔钱是给女方个人用于特定目的,像购买房产且登记在女方名下等情形,这种出资会被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其次,如果出资时没有明确约定是赠与女方个人还是赠与夫妻双方,一般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在离婚时,该出资就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处理。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共同使用这笔出资用于家庭开销等,就符合这种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此外,出资的形式、用途等具体情况也很关键。要是出资是通过转账等方式明确指向某一特定财产或交易,并且能证明其性质,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和处理。总之,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确定男方父母出资的性质和归属,从而合理解决离婚纠纷中的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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