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核准追诉是怎么回事?
我不太明白检察机关核准追诉具体是什么情况。我听说有个案子好像涉及到这方面,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检察机关核准追诉,核准追诉的流程是怎样的,还有它和普通的追诉有啥区别,希望能有专业人士给我讲讲。
展开


检察机关核准追诉,是指针对一些特殊案件,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追诉的一种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大部分案件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就可以直接进行追诉,但有些特殊案件,必须额外经过最高检的核准才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这就是检察机关核准追诉的法律依据。 那么,什么样的案件需要检察机关核准追诉呢?一般来说,要同时满足几个条件。首先,犯罪行为必须是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其次,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二十年的追诉期限。最后,必须是认为有必要追诉的情况。这里的“认为有必要追诉”,通常是指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情节恶劣,以及不追诉可能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等情况。 核准追诉的流程也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案件可能需要核准追诉的,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材料后,会全面审查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是否符合核准追诉的条件。经过严格的审查和讨论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会作出是否核准追诉的决定。 检察机关核准追诉和普通追诉的区别在于,普通追诉只要在法定的追诉期限内,符合立案和起诉条件,司法机关就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而核准追诉是针对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期限的特殊情况,需要经过最高检的特殊审查和批准,体现了法律在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