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发生伤害事故学校应该如何处理和赔偿?


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当校园发生伤害事故时,学校的处理和赔偿是有相应法律规定的。 首先,从处理流程方面来看。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也就是说,学校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要做的是救助受伤学生,保障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伤害的进一步扩大。同时,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让他们知晓情况。学校还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进行调查,以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该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这要求学校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级报告,以便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在赔偿方面,需要先明确责任的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学校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即除非学校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也就是学校只有在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时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比例来确定。如果学校和家长对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总之,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和赔偿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保障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